念念玮玮玮u☆

是念玮。
最近在驶向明天和希望以及非洲的小船里。
其实是橡皮章博主。
官配是地缝【?】

【安雷】把狼人当作猎犬是不是搞错了什么

草er @-君暮- 的点文,我不仅拖了很久还写的很短很沙雕
是我的手有独立的灵魂不关我事。
狼人安×猎人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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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迷修,该出门了。”住在林间小屋里的猎人对杵在门口的、头上顶着一对毛茸茸尖耳、身后垂着同样毛茸茸的狼尾巴的男人说。
“出门干什么?”被点到名的狼人还是没有动,写满疑惑的眼睛在小屋昏暗的环境下散发着不易察觉的幽光,“我可不记得你种了瓜。”
这不能怪他,毕竟平时端着猎枪的猎人今天的装备与上世纪某位革命家笔下守护瓜田的少年英雄极为相似。
手持长柄的钢叉的黑发猎人随意地将钢叉靠在肩头,一脸理所当然地看着被自己捡回来的倒楣狼人——虽然谁更倒楣还有待考究:“打猎啊。鱼还不在名单上吧。”
“……现在在了雷狮。”安迷修终于被猎人雷狮强行扯出了门。
雷狮没有理会他的话,一路拉着安迷修来到河边:“你鼻子不是很灵吗,又到你出场的时候了。”
“……在下是狼人,不是猎犬。”而且捉鱼是鱼鹰的工作吧。
“对,猎犬都算不上。人家猎犬还是食肉的,就你天天白水下面包。”雷狮点点头,对他的辩解置若罔闻。
安迷修一脸正义凛然:“多吃素食有益身体健康。”
“我们要荤素搭配合理饮食。”雷狮一拍安迷修后脑,“快闻闻哪里有鱼。”
这样的连吵架都算不上的拌嘴几乎每天都在上演,说的内容根本没什么意义——因为安迷修每次都不会照做,久而久之雷狮也没把他自己说的话当回事了。
但安迷修鼻子灵并不为假,毕竟嗅觉灵敏是犬科人形生物的共性,当初受伤命悬一线的安迷修就是抱着“横竖是死,不如求救”的念头,循着雷狮的气味和刚失去生命的猎物的血腥味倒在雷狮的小屋门口。
虽然安迷修从那之后的相处中发现,一看就是怕麻烦的雷狮会救奄奄一息的自己简直是奇迹。
——然而雷狮当初把大麻烦捡进屋只是单纯的觉得狼人训练起来比狗容易。
——然后他训狼为犬的梦想破灭了。
因为他捡的大麻烦太有想法了,一天一句“保护弱小动物群体”听得他脑阔疼,然后忍无可忍怼安迷修一句你保护的方法是饿死自己吗。
雷狮觉得他这样都快得道升仙了,怪不得会被狼人族群赶出来。
虽然安半仙床上器大活好床下暖手暖脚功能还挺齐全,但从对食物来源类型的分歧上讲,雷狮觉得结果不是安迷修回归红尘就是他转行当农夫,专种小麦的那种。
啤酒配面包,多完美是不是。
当然不。曾经一个人的打猎变成现在两个人的散步,让他甚至有离开他的林间小屋,去小镇里找工作安居的冲动。
算得上清澈的河流里有鱼游动的身影——可食用的,几乎没怎么捉过鱼的猎人很难回想起捕鱼的技巧和方法,他举起长叉对鱼戳了下去,手法快准狠,却只惊跑了鱼并搅混了那一片的河水。
安迷修盯着雷狮那与自娱自乐无疑的动作,他知道雷狮如果下水摸鱼效率和成功率都会比在岸上用叉子戳高得多。
于是他开始猜雷狮多长时间后会觉得无聊准备回家,五分钟吗?
安迷修看着他又换了块干净的水域继续玩,狼耳不经意间抖动了一下,在心里摇了摇头,大概是十五分钟吧。
果不其然,在安迷修寻了块干净的地坐下十几分钟后,雷狮终于停下他那略显幼稚的行为,提着占满了泥水的叉子拽起安迷修说回去了。
“回去?你不打猎了?”这是日常的询问。
“不打了。”这是日常的回答。
“那中午吃什么?”
“烤面包。”
“晚上?”
“煮面包。马上我们就变成面包精了,安迷修。”
果然还是去镇子里定居吧,安迷修不是当猎犬的料但是可以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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